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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两万多亿委员关注如何让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更加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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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两万多亿委员关注如何让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更加起效
 
  原标题:三年两万多亿委员关注如何让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更加起效
 
  2016年—2018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相关支出规模累计安排24510亿元,年均增长14.8%。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2018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相关支出规模累计安排24510亿元,年均增长14.8%。
 
  用钱必问效,如何保障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分组审议中,这一问题引发部分委员讨论。
 
  “不是说简单地把资金切下去”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金南建议,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我们国家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一开始是基于地方报项目,按项目分配,后来为了简化,又把制度改成按地区简单的切块方式,加上一些因素进行分配。这种方式发现有些问题,建议回到以项目为基础的方式更加有效。在分配过程当中,建议与地方环境质量改善的幅度,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和流域,以及国家确定的重大项目布局等因素联系起来,不是说简单地把资金切下去就完了。同时在这个基础上要建立全国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
 
  “要提高生态环保资金的效益”,委员窦树华说,“从这几年大气、水、可再生能源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脱离实际、形式主义、资金浪费的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效益,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委员朱明春认为,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的投入应有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对于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包括纵向和横向的补偿机制,包括生态价值市场化的实现,如果没有这一条,社会资本是追逐利益的,还是要让它有价值才能过来”。
 
  “对科技创新投入的比例再加大一些”
 
  委员熊群力说,3年来生态环保资金达2万多亿,“如果拿出一部分放在科技创新发展上,可能事半功倍。我刚去了以色列,海水淡化,以色列基本可以达到饮用程度,饮用水相当一部分就是海水。全球很多农作物新品种是以色列人培育的,包括云南的很多花卉品种,种子基本上是从以色列进口的。科技创新对未来生态的建设非常重要,已经污染了治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希望在生态环保资金中,对科技创新投入的比例再加大一些”。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向巧也表示,攻坚战打到一定时期就该打持久战,生态环保资金的安排也需要调整,资金支出要建立一个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多生产一些好的产品、寿命长的产品、可靠性高的产品,而不仅仅是说等到有排放了,变成固体废物了再去治理”。
 
  委员韩立平建议,加大对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废弃家电特别是电路板已经被誉为‘城市矿山’,利用好了很有价值。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环保性,需要政府以补贴方式予以支持。但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废弃电子产品的处理基金缺口较大,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目前缺口累计100亿元”。
 
  “用钱必问效,拨钱也要看他的工作目标”
 
  “刚才有委员谈到关于今后我们重点解决的问题,大气方面有VOC、臭氧,水质方面有总磷、总氮,即今后工作目标应该更加具有针对性”,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郭军说,用钱必问效,“我们拨钱也要看他的工作目标。所以如果还是维持(原来)这个指标,那就应该考虑还要不要在这个方面给予投资了?我认为应该有个更加积极的目标,是我们可以实现的一个目标。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应该更加聚焦一些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环境改善投资,比如刚刚有几位代表谈的农村生活污水的问题、农村环境的问题,一些重点地区的减排难度问题,从而再整体提高我们的环境质量”。
 
  建议资金分为“补”和“奖”两部分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陈紫萱建议,把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分为“补”和“奖”两部分。
 
  “既体现‘补短板、强弱项’,也体现‘正向激励’”,陈紫萱说,补的部分侧重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污染严重地区治污,奖的部分侧重支持污染防治成效好的地区,持续深化污染防治,“这样既可以保证中央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分配向治理任务重的地区行业倾斜,又突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改善环境治理绩效结果的应用,加大对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地方的激励,切实提高资金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绩效评价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方法”
 
  委员杜小光提出一个问题,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的绩效评价,怎样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杜小光表示,环保资金投入是按照年度预算安排的,绩效评价也是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之后,就对环保资金的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仅从环保资金支出的角度来说,是短期的。但环保资金投入后产生效益效果,这个过程则是长期的。绩效评价是以资金支出完毕为标志进行评价,而评价的对象却是在环保资金投入之后,能够产生效益的长期目标,在实现绩效目标之前,用短期的评价方法来评价长期才能实现的绩效目标并不科学。
 
  “建议对诸如环保这一类需要在资金投入后长期才能形成效益的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时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应采取不同于其他类资金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杜小光说,并加大环境保护和防治方面的投入,“多年来我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的资金、时间、精力投入到对已被污染环境的治理上,而对保护尚未被污染,不需要治理的地方关注不够。环境保护的意义大于治理的意义,建议应在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上,同时加大对环境保护、预防污染方面的投入”。
 
  声音:
 
  刘锐(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是一名环保基层工作者。我在基层遇到的情况是有时资金下来以后情况变化了,变更比较困难。如果情况有改变的话,是不是可以允许资助计划停止或撤销,这样国家没有损失,地方也能够更好地因地制宜。在国家环保资金没有损失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不影响今后的资助评判?